闭上眼睛,我已经能听到26岁的脚步声。
这个时候,我终于结束了我兼职的生活。
然而就像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实习还是在兼职以及开始的时间应该追溯到什么时候一样,几天了,我依然难以对这段经历加以贴切地描述。
它毕竟不是我实习鉴定表上填写的内容,也不是定格着我第一次穿着正装的照片。记得有谁说过“生活本不是用来描述的”,那是用来经历的?用来回忆的?好搞笑的问题~只能说,这段日子为我读研三年划上了重要的一笔,是一段难以忘怀的记忆。
要是有一天真的成了优秀的检察官,我想我会再来回味回味这段日子,总结总结它为我这辈子带来了些什么~
另外,比生活更难描述的,是人。
again:发张照片,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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